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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事!为千万豪宅交易“避税” 买方妻子“嫁”给卖方

2018-04-11 16:36:03 来源:

价值1200万的豪宅,一对夫妻想卖,另一对夫妻想买,面对交易中可能产生的高额税款,该怎么办?这两对夫妻开始了匪夷所思的“神操作”:买方、卖方夫妻双双离婚,然后买方妻子与卖方丈夫结婚,在办理完重新网签手续后两人又离婚,买方、卖方两对夫妻又各自复婚。

可如意算盘打得精,还是出现了意外:所有手续办完后,买方夫妻却没能按时支付全部购房款,卖方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但这些偷偷摸摸的“小伎俩”,却没能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近日,济南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恶意串通的原被告双方,作出各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双方房屋交易行为无效。

案情显示:2017年6月,王女士看中一套位于济南市区繁华地段的大户型房产,与卖方张某夫妇多次协商后决定买下,价格1200万。由于户型大、总价高,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缴纳高额税款,王女士夫妇经过商议,想通过与房主“假结婚”来获得房屋产权。虽然有违常伦,但为将房产顺利卖出,卖方张某夫妇亦同意王女士的建议。

接下来,卖方张某夫妇先离婚,双方约定将涉案房产归于丈夫张某;王女士与丈夫离婚,随即与张某结婚。之后,张某向开发商提交更名申请变更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并在行政主管部门撤销了原网签,涉案房产重新网签至王女士名下,产权证也落在王女士名下。最后,张某和王女士离婚,双方各自复婚。

一切都是那么“完美”,按照“计划”进展顺利。孰料在支付购房款时,买方由于周转不开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原房主张某将买方告上法庭,催缴剩余的500多万元购房款项。因为案值很大,这两对夫妻还各自雇了好几位律师,参与了案件的诉讼。

审理过程中,细心的承办法官梁猛发现,原被告双方存在恶意串通、通谋离婚以逃避税款的行为。原被告双方为规避税费不惜离婚、再娶、再离、复婚,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更破坏了交易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

“今年4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件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撤销程序,制止商品房转让炒房行为。开发商与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通过办理网签合同撤销更名业务,逃避房地产交易税费的,一经查实,合同更名视为无效,企业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梁猛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高新区法院对原被告双方作出处罚决定。在法官的悉心教育下,原被告双方均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已于决定书下发后各缴纳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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